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本站
  • 我要链接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友情链接
  • 新闻中心
  • 标准规范
  • 会员风采
  • 产品认证
  • 实用技术
  • 示范工程
  • 业内专家
  • 绿色之星
  • 政策法规
  • 动态前沿
  • 技术评议
  • 国际交流
  • 注册工程师
  • 法律服务平台

首页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国外注册工程师制度

新加坡、马来西亚注册制度简介

2008-06-03 17:09:27

一、马、新的建筑师注册立法
马来西亚、新加坡两国都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建筑师的管理体制,权利、义务、责任,建筑师的考试注册,开业及具体的管理制度等。《马来西亚建筑师法》1967年由马来西亚议会通过的。1973年对该法做了修改。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师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责;建筑师的注册;注册的吊销、变更和恢复;关于注册的建筑绘图人的特别规定;争议的解决程序和方式等。
《新加坡建筑师法》1991年由新加坡议会通过的。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师委员会的设立、成员组成、职责;建筑师的权利;建筑师的注册;开业的方式;惩戒程序和执照的撤销;争议的解决程序和方式等。
马来西亚、新加坡通过立法,建立和推行建筑师注册制度,以法制手段对建筑师进行管理,值得我国借鉴。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建筑师立法步伐,这与国际上通常作法是一致的。建立建筑师注册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崭新而又艰巨的工作。在目前的条件下,制定《注册建筑师法》的条件还不成熟,由国务院制定《注册建筑师条例》是可行的,这样既符合我国目前的现实立法实际情况,又可以提高注册建筑师立法的权威性、效力性,以推动建筑师注册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和普遍实行。

二、马、新建筑师的级别设置
建筑师的级别设置指建筑师分为几级,需要登记注册的人有几类。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的规定,在马来西亚,需要向马来西亚建筑师委员会注册的人有三种:
1.建筑学专业大学毕业生
2.建筑师
3.登记的建筑绘图人
根据新加坡法律规定,在新加坡,需要向新加坡建筑师委员会注册的人,只有建筑师。也就是说,新加坡建筑师只设一级。
马来西亚、新加坡都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需要注册的人员种类或建筑师的级别设置,这种经验值得我们学习。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照有关国家的作法和国际水准,我国注册建筑师分为两级。一方面,我国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标准不低于目前发达国家现行的注册标准,为国际间相互承认注册资格和相互开放设计市场做准备,最终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我国的基本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对设计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建筑学专业毕业生较少,高水平设计人员就更少,为使注册建筑师的数量与建筑设计任务大体相适应,设二级注册建筑师完成建筑面积较小,结构比较简单的建筑设计工作。

三、马、新建筑师管理机构
马来西亚、新加坡两国均依法设立了建筑师委员会作为建筑师的管理机构,该委员会由政府授权任命有关人员组成,在政府内设立注册局按法律和委员会的规定具体管理注册事宜。
(一)建筑师委员会的设立
马来西亚建筑师委员会的委员由部长任命,共有十四名委员,其中,主任一名,在建筑师中任命;为联邦公众服务的建筑师一名;为当地机构或法定机构服务的建筑师三名;在马来西亚私人开业至少三年的建筑师六名,其中三名由马来西亚建筑师协会推荐;工程师委员会推荐的委员一名;测量委员会推荐的委员一名;在登记的建筑绘图人中任命委员一名。马来西亚政府注册局设在工程部内,由部长任命一名注册官,在委员会的指导下,代表政府签发注册证明和执业执照。
新加坡建筑师委员会的委员由部长任命,共有十名委员,其中:主任一名,在注册建筑师中任命;注册建筑师二名,从新加坡建筑师协会提交的不少于三名注册建筑师的名单中选择;注册建筑师不超过六名,由部长决定;职业工程师一名,由职业工程师委员会推荐。建筑师注册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是注册局,隶属于国家工程部,是政府机构,注册官员由部长任命。并负责建筑师注册,执业执照登记,取消及恢复登记的档案建立。注册官应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完成委员会主席交办事宜。注册官每年1月1日负责在公报上颁布领到执业证明的注册建筑师名单,工作地点。同时颁布新增加的领取执业证明注册建筑师的名单和取消执业证明的建筑师的名单。
(二)建筑师委员会的职责
马来西亚建筑师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
1.对建筑师和建筑绘图人注册登记表进行保存;
2.依法批准或不批准注册申请;
3.依法处以警告,不超过五千马币的罚款,暂停执业一年或吊销注册,变更或恢复注册名单;
4.草拟建筑师和登记的建筑绘图人提供咨询或服务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部长批准;
5.审理和决定建筑师和登记的建筑绘图人的职业道德或规范方面的争议并任命一个委员或裁员来审理和决定这种争议;
6.制定事业道德、规则;
7.在必要或有利的事务方面代表建筑师或代表建筑师向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组织检查团对建筑师的行为进行检查;
8.确定人员对建筑师资格考试进行评价;
9.为建筑师教育和训练提供奖学金和设备;
10.其他有关工作。
新加坡建筑师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对建筑师、开业者、设计公司进行注册、登记存档;
2.依法举行或安排必要的注册资格考试;
3.制定建筑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规范;
4.自身或与其它专业团体共同开展和建筑有关的专业训练和教育;
5.审理和决定注册建筑师职业道德和行为方面的争议或任命一名委员或仲裁员来审理和处理这些争议;
6.确定仲裁员裁决注册建筑之间、设计公司之间或合伙人与其他人之间的争议;
7.颁发在新加坡进行建筑设计的公司或合伙设计公司执照;
8.其他有关工作。
马来西亚、新加坡的建筑师管理机构均是实行由优秀的建筑师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对建筑师的注册、考试、执业等进行管理的委员会负责制。这种管理体制既有利于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统一、有效的管理,又有利于对注册建筑师进行民主管理。我国拟建立的注册建筑师管理体制应参照这种管理模式,实行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
四、马、新建筑教育评估
教育评估是注册制度和国际相互承认学历的前提和基础。马来西亚、新加坡建筑教育评估标准、机构及组成人员、任期、工作内容、方式等都有严格的规定。
马来西亚法律规定,参加马来西亚建筑师资格考试,一般应取得马来西亚国家承认的学历。在马来西亚国内,目前有三所大学经评估后,其建筑学专业学历被国家承认。在与国外学历相互承认方面,马来西亚国家支持对等原则,实行相互承认,目前,马来西亚已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的一些大学实现了相互承认。马来西亚国家为了方便境外获得专业学历者(本国人或外国人)在马来西亚注册,有一张外国大学名单。
新加坡法律规定,参加新加坡建筑师资格考试,一般应取得新加坡国家承认的学历。新加坡的教育制度是沿袭英国的考试制度。在新加坡国内,只有新加坡大学的建筑学专业学历被国家承认。在与国外学历相互承认方面,新加坡国家坚持开放政策,不实行对等的原则。新加坡注册局派出考察小组(由专家、学者、管理部门人员等组成)对国外大学进行考察,认为符合条件、写出报告,经部长批准后即予以承认其学历。新加坡国家有一张经其评估合格的、承认其学历的外国大学名单,这样有利于为境外获得专业学历者(本国人或外国人)在新加坡考试、注册提供方便。目前,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的一些大学的学历被新加坡国家承认,我国尚无一所大学被列入新加坡外国大学名单。
马来西亚、新加坡有一套完整的教育评估制度和国家间相互承认学历的作法,这也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值得我国建筑教育界学习与借鉴。实行对外开放和与国际惯例接轨,是新时期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国如何建立教育评估制度以及我国与外国学历相互承认目前正在探索,试点和推行。
 

录入:小戴

0 个关于“新加坡、马来西亚注册制度简介”评论

请 注册,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协会专业委员会网站

  • 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 袋式除尘委员会
  • 锅炉炉窑脱硫除尘委员会
  • 机动车污染控制委员会

全站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通知公告

  • 中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推荐评价工作的通知
  • 热烈祝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法律服务平台开通!
  • 中意环保企业洽谈会邀请函
  • “国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解读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培训班”通知
  • 《中国环保产业》杂志招聘

《中国环保产业》

最新文章

  • 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
  • 造纸污泥有出路了
  • 火电集团脱硫份额争夺战...
  • 我国自来水安全标准较低...
  •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0...
  • 山东:寿光市垃圾处理厂...
  • 国家投资5.63亿扶持...
  • 青海:医疗垃圾处理中心...
  • 谨防“毒垃圾”效仿“洋...
  • 河南将建成覆盖乡镇的垃...
  • 辽宁依法关闭取缔25家...
  • 江苏科行集团与美国燃料...
  •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
  • 给环保设施找个好管家
  • 天津创业环保建日处理1...
环境保护部 韩国环保产业协会 中国水网 中国搜标网 环保设备网 环保英才网 人民网 谷腾环保网 国际融资服务网 中搜
我爱环评网 资源网 凤凰网 中国网 中国广播网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 21世纪网 韩国环保信息网 中国工程招标网 中国固废网 中国机电数据网 中国招标网 招标网 中国节能减排网 环保联盟 绿色之星 燕赵环保网 环保设备网 中国能源网 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中国燃气设备网 融资通.中国 签证资讯网 granite 中国金属新闻网 中国废旧物资网
更多>>

Copyright© 2008-2009 caepi.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北京银谷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电话:010-51555009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45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