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环保企业申报国家资金扶持及相关计划培训班的通知
2008-11-03 14:30:44
中环协[2008]88号
关于举办“2009年环保企业申报国家
资金扶持及相关计划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指示和部署,促进环保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推动环保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国家环境保护部等部委对环保企业采取了很多积极务实的扶持措施,很多环保企业积极依靠国家的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为支持环保企业快速发展,鼓励企业对环保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环保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和关键设备的国产化,让更多的环保企业及时了解国家各部委对环保企业的扶植措施,掌握各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重点,更大程度地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 为环保企业申报国家资金扶持及相关计划提供咨询服务,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继年初在厦门和昆明成功举办了两期相关培训以后,将于2008年底再次举办两期“环保企业申报国家资金扶持及相关计划培训班”。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 1.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
- 2.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 3.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4.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 5.国家科技部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
- 6.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 7.国家商务部出口机电产品研究开发资金项目;
- 8. 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
培训班将具体介绍各计划的性质、申报审批程序、申报注意要点、评审的重点,指导如何依靠国家计划加强宣传推广,如何取得国家的资金扶持,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企业发展。
二、培训方式
邀请参加国家各类计划评审的资深专家主讲。培训以讲座、演讲、研讨、交流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对象
各地环保局、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企业有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时间和地点
第1期 2008年12月05日-2008年12月8日 桂 林
第2期 2008年12月23日-2008年12月26日 哈尔滨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1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当日交纳,统一开具票据。
六、报名联系方法
报名参加学习的同志,请将报名回执表至少提前6天传真至培训班会务组。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收文转发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 电 话:010—80546430 80543093 51555016
- 传 真:010—80546430
- 联系人:沈 芳 莫杏梅
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将在开班前6日内寄发《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日程安排、地点与接站安排等事项。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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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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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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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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