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绿色之星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9-02-24 11:00:23中环协[2009]18号
| 各有关检测机构: |
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将环保产品检测机构资质审查管理工作移交你会管理的函》 (环办函〔2006〕342号),为深入开展《绿色之星》产品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检测资源的作用,我协会制定了《绿色之星》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用于“中国《绿色之星》产品”检测机构的管理。
各检测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申请承担我会委托的《绿色之星》产品检测业务。有意承担此项工作的单位请填写《绿色之星》产品检测机构申请表,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人:
- 联系人:马 辉 苏 磊
- 联系电话:010-51555015 010-51555016
- 传真:010-51555015
- Email:caepilszx@126.com
-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百万庄东口)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