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的有关问题解答
2007-10-12 14:23:49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部部长 武 毅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一项专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基金,自1999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截止2001年12月,创新基金支持金额近19.6亿元,立项2577项,对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了让更多的中小科技型企业了解和申请创新基金,科技部创新基金受理部部长、本会副秘书长武毅就此回答了大家当前关心的一些问题。
1.问:什么企业可以申报创新基金?
答:申报创新基金的必须是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总人数在500人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详细规定请注意本年度申请须知中“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部分。
2.问:企业申报创新基金前首先应学习那些文件?
答:企业要学习以下文件,并按规定执行: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须知》(以下简称“申请须知”);
(2)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
(4)《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贴息项目合同》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
(5)《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验收系统使用手册》;
申请基金的企业一定要认真、细致地阅读上述文件,特别是申请须知和指南,明确了解创新基金的规定,及企业必须注意的各有关事项。同时,企业要认真阅读申请材料中的《申请基金项目的重要提示》。
3.问:怎样购买创新基金申报材料?
答:可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购买,也可以直接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请资料发行机构(北京科环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电话:010-68515544转2174、2178;天津市科学技术评价中心一电话:022-23519145,23375119)购买,有关问题可以向上述单位咨询。
4.问:什么是创新基金网上预申请?预申请的作用是什么?
答:为方便企业申请创新基金,从2000年度开始,管理中心设立了网上预申请业务。网上预申请是管理中心为了使拟申请创新基金,但又感到心中无底的企业专门设立的一项服务业务。
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简单的程序向管理中心报送有关信息。通过管理中心审查反馈的信息,使企业基本明确拟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从而可以较正确地把握是否申报以及何时申报。企业可通过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网址为:www.innofund.gov.cn)进行预申请。
网上预申请不是企业申请基金的必须程序。管理中心反馈信息仅作为为预申请企业提供的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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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问:申请创新基金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在项目申请、项目审理及项目监理的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在购买申请材料时应付材料成本费。
6.问: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如何正确使用年度指南?
答:科技部为了发布创新基金支持各领域的年度重点,每年度编制指南。企业在申请创新基金前,应首先认真阅读这本指南:
(1)首先应认真阅读指南的前言,明确本年度创新基金指南编写的原则、年度支持的重点方向等重要内容。
(2)明确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当年度创新基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及其本领域、项目的重点要求、规定等。
(3)明确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当年度创新基金不支持的项目(注意各领域小前言中黑体字),如果是属于不支持的项目,则不能申报。
(4)明确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当年度创新基金专题评审的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按照规定时间申报(以收到项目申请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
(5)对于列入指南的项目,创新基金将给予优先支持;未列入指南的项目,只要符合创新基金申报基本要求和条件,同样可以申请支持。
7.问: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应该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8.问: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应该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空调丰责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9.问:创新基金2002年度不支持什么项目?
答:(1)在2002年度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第一部份“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中,对创新基金不支持项目的8种类型作出了规定。
(2)2002年度创新基金指南各领域项目小前言中,对本部分领域不支持具体项目作出了规定(详见黑体字说明)请拟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注意阅读本年度指南。凡规定不支持的项目请企业不要再申请。
(3)国防专用项目。
(4)由于国家专门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因此,各类涉及农业(主要含农业、林业和水利等)技术领域的项目转由该资金支持,创新基金不再受理上述项目申请。
10.问:申请创新基金需要按什么程序进行?
答:申请创新基金需经过以下程序
(1)到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请资料发行机构一一北京科环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天津市科学技术评价中心或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购买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材料汇总》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材料。
(2)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附件等)并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具体要求详见申请须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验收系统使用手册》)。
(3)由三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织论证,写出论证意见并签字。论证意见和签字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后。
(4)企业将准备好的材料送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对申请创新基金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按统一要求填写推荐意见表和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5)按A4纸张尺寸,用管理中心统一订制的申请材料包装封面,将书面材料(附附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项目概要》(一式四份,独立装订)、软磁盘(一式两份)一起,在规定时间内同时邮寄管理中心。材料寄出后,非经管理中心要求,不得更改或增减。
管理中心不接受企业或推荐单位来人报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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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问:投资类与咨询类企业,其兼营范围包含有所申请项目的技术开发或生产等业务,是否符合创新基金的要求?
答:不符合创新基金的要求。
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所申请开发或生产的项目必须在其主营范围内。
12.问:创新基金不支持什么企业?


